一、防城港残疾人证补办条件
具有当地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人证遗失,申请人或监护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挂失补办申请。
二、防城港残疾人证补办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二寸照片;
4.声明遗失证件作废的公开发行报刊。
三、防城港残疾人证补办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四、防城港残疾人证补办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全文4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