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相识,后于年月日订婚,订婚后,经过半年的相处,双方认为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订婚时、订婚后甲方向乙方给付的一系列财物的退还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物1、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元整)。2、甲方在订婚时向乙方之弟给付人民币元整。3、订婚宴甲方共计花费元整。4、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给付乙方元整。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退还的财物1、乙方向甲方退还戒指一枚。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元整。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
彩礼离婚要退还吗
彩礼离婚是否要退还分情况而定。
但若是离婚之后,满足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相关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