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社保必须停新农合吗
社保和新农合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存在必须停交的问题。
1、社保分两种,一种是城镇居民社保(一般是没有工作的人员),自己承担全部费用;一种是城镇职工社保,即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这一点在《社会保险法》第58条中作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新农合则是个人承担为主,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每年都会在特定的时间收取费用。
综上可知,交社保不是必须要停掉新农合,但不建议两个同时缴纳,因为当人们生病住院时,社保和新农合不能同时报销,两者相比较,社保的报销比例要高于新农合。如果是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就没有必要再缴纳新农合。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停社保必须要本人去吗
正常离职的,由单位经理办理减员。 如果是个人支付,如果扣除存折中没有钱,它将自动停止。员工支付的大部分社会保障由公司支付。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障,员工不需要去社会保障局。员工进入新公司后,单位可以直接转入,继续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障。
三、公司必须交社保吗?
社保属于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72条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使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与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从参加工作之日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支付未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不要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另外,在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支付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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