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了怀孕了男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倘若在男女双方结束恋爱关系之后,女方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身孕。在此种状况下,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男方有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女方决定将胎儿保留下来并且顺利生产的话,那么男方就必须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反之,若女方选择在分手后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男方则可能需要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然而,男方是否需要对分手后女方怀孕的情况负责,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例如,如果女方在分手期间未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而导致意外怀孕,那么男方很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但如果男方是在女方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分手请求的,通常情况下他并不需要对此负有任何责任。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男女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处理,如若无法达成共识,也可寻求法律援助,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分手了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在法律原则上,除了某些特定情形以外,恋爱期间赠送的金钱是不允许被追回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具体事件的客观情况,我们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所有在恋爱期间送出的金钱都必然不可被追回。在一些合理范围之内,例如恋爱期间少量的礼物或资金往来,我们通常会视它们为保持情感纽带所必需的花费或者双方共同消耗的开销,换言之,我们可以将这些款项视为恋人间的普通礼物,无需支付退还的成本。但是,在赠与行为生效前,赠与人仍然拥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赠与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可被视为不可撤销:
(1)重大恶意破坏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朋好友;
(2)对赠与人负有法定的抚养责任而未履行;
(3)没有履行赠与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如果恋爱期间大额的礼物或资金往来超出了日常交往的合理范畴,数量巨大,或者具有明显意图来推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比如作为彩礼和高额聘礼的赠与,那么我们就应该视这种赠与为附带条件的赠与。这种赠与行为一旦无法促成双方的婚姻关系,那原先设定的赠与对象便无法实现其设定的赠与目标,此时,赠与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归还不当收益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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