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补办申请表格,公证人员审核相关信息,最后会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笔录。若公证人员审核通过,则会补发公证书副本。
第一步:当事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第二步: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补办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人员审核相关信息;
第四步:最后,公证人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笔录。若公证人员审核通过,则会补发公证书副本。
公证书丢失后如何办理补办?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书丢失后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补办申请。根据该条规定,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因此,当事人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补办,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需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补办申请表格,公证人员审核相关信息,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笔录。若公证人员审核通过,则会补发公证书副本。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补办申请。根据该条规定,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因此,当事人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补办,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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