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没交破产前清算报告合法吗
在处理公司终结程序中,依据法定程序出具清算报告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这不仅是对公司进行合法合规的终止程序的有力证明,也是对清算委员会合理履行职责的有力证明。
按照相关的法制法规,如果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清算作业,则负有此项责任的清算义务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公司解散清算与公司破产清算存在着显著差异,前者属于主动性的终止流程,而后者则为被迫性的清算操作。
公司解散的诱因可能包括公司合并或拆分公司、根据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决定的解散等诸多状况。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二、破产清算后公司名称还能用吗
公司在完成注销程序之后,其原有标识将无法继续使用。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如需在注销后重新设立公司,必须要预留出一定的等待期,通常为一整年左右,方可使用已注销公司的原名进行再次注册。
同时,为了防止商标冲突及不正当竞争,他人在一年内也不得以已经变更或注销了公司原名的企业来注册同类型公司,而公司本身是享有这项权利的,因为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天然地与该公司构成投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n(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n(二)通知、公告债权人;\n(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n(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n(五)清理债权、债务;\n(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n(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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