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贷款了可以加名字,但是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房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一、合并拍卖要抵押权人同意吗
合并拍卖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房屋有哪些抵押?
房屋抵押的特征有: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房屋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三、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要如何办理
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为:当事人清偿了贷款之后,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四、房屋做抵押贷款有风险吗
房子抵押贷款有一定的风险。房子作为不动产相比其他的动产作为抵押来说,房子更稳定,用房子抵押贷款来说相对风险比较小,但是贷款方的选择也很重要。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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