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共同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微伤二级属于刑事案件吗
具体要看情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但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不构成刑事案件,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至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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