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借条尚未届满之前,债权人无权提起诉讼强制债务人偿还借款。
然而,若有确凿之证据显示借款人已经通过口头或行动表达了其不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意图,例如,借款人采取躲避债务或非法转移财产等手段,那么,作为债权人便可超越法定期间,提前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
在类似这样的情况中,债权人须自担举证责任,来证实上述情形确实存在。
依照惯例和常见的借贷协议规定,只有当借条所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且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法律权利进行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