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未成年人能否取得房屋产权证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受赠、继承等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
(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买房
未成年人不包括16周岁至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由于购房在我国目前社会生活中属于比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涉及金额较大,且购房合同内容涉及法律关系较复杂,因此,未成年人购房的所有行为都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一般在购房合同及房地产登记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上,不仅记载着房屋所有权人,即未成年人的姓名,且记载着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但法定代理人并不因此享有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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