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罪相关案件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受害者生理上没有责任,他们只是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利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
但是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倘若受害人存在着故意地诱导他人实施盗窃行为,或者故意地创造条件使得盗窃行为得以发生,从而实现某种非法的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并且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受害人确实存在故意的过失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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