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倘若因疲劳驾驶酿成六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则该情况应归类于“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导致严重事故,导致多人死伤”这一范畴。
如此以来,驾驶员恐将面临被判定为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
至于最终裁定将综合诸多要素进行考量,例如驾驶员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饮酒驾车或者吸毒驾驶等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事故发生当时的详细状况及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的职责地位等等。
假如最后证实驾驶员的行为是引发此起车祸的主导性因素,且未有其他减免责任的合理因素出现,那么驾驶员将可能遭到三年甚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然而,鉴于驾驶员疲劳驾驶无疑加剧了交通事故爆发的可能性,因此法院在量刑过程中或许会考虑这种恶劣情况作为加重处罚的要素,进而对驾驶员施以更加严重的刑事处罚。
值得指出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尚需围绕案件涉及的全部事实与证据展开分析,并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做出权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5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