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那么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最后,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那么就要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再延长的,就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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