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书等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既可随父也可随母办理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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