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意义
时间:2023-08-17 08:06:29 3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法定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实体法上的监护权:没有实体法上的监护权,也就没有诉讼法中的法定诉讼代理权。作为实体法上的监护权,是先于被代理人的纠纷存在的,因此法定诉讼代理权也是先于被代理人的纠纷存在的。

由于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有无,对诉讼行为是否有效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在诉讼中,法院应对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还应要求法定诉讼代理人进行证明。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的委托书该如何书写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现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与_____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3、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受委托人留存,一份提交人民法院。

4、本委托书除由委托人当面提交人民法院外,须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方公证机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承认其公证效力的香港律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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