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前没有财产公证离婚后有对方的吗
1.若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已经协商明确,约定将婚期之前个人财富中属于自己所有的那一部分合并成为共享财产,又或者将部分个人资产保留给自己,部分资产共同分享,那么这种财产分配协议虽然未经公证机关的认证,但是自签订之日起便自动拥有了法律效力,可以在婚礼结束之后的离异情况下予以分割。
2.若是双方在婚姻前对婚前财富未作额外的规定或安排,那么任何一方在婚礼举行后都不能将其个人在婚前所积累的财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富,因此,离婚时这些财富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添加配偶姓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有着如下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首先是关于房产性质的认定,我们必须明确,购房是发生在婚前的行为,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房产应被判定为个人财产。
从更为客观的角度来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月供部分则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在此基础上,当您决定将您的配偶名字加至您的房产所有权中时,的确需要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政府缴纳契税等各项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会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因为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类事项的要求不同而存在差异。
对于加注姓名的具体流程,如果您的房产还贷尚未结束,您可以先行致电贷款银行并咨询他们是否能够出具书面证明,确认银行方面对此项变更持开放态度;随后,你便可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房产所有权证以及结婚证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相应的申请手续,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即可取得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
如果您暂时不考虑提前还款,则需要首先获得贷款银行的书面证明,显示银行已同意您的配偶加入房产共有者的行列。
然后再携带以上文件前往房管所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名申请。
一旦在婚前房产上添加了您配偶的姓名,那么这栋房产便会被定义为共同财产,一旦日后出现离婚的情形,他们将会依法拥有对此房产进行分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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