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要提交的,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诉状中写明即可。
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原件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再提交。
4、授权委托手续。如果受托了是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1份。如果委托了非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料有哪些?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料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材料,配合人民法院规范立案管理;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诉状的规范性要求;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地址确认书、信息登记表和证据清单。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对;单位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告无民事诉讼能力人的,应当提交原告与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以公民住所地确定管辖权,公民住所经常住所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住所证明。被告或原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确定管辖的案件,应当提交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者临时居留证;
5、起诉时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原件,并说明委托权限和期限。委托权限为全权代理的,应当说明具体的授权事项,否则视为一般代理。委托公民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代理的,应当提交律师证书或者法律工作者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交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的公函;
6、起诉应提交与原件核对所需的基本证据原件或复印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编号、名称、来源、内容和证明对象,说明证据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原告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原告,一份存卷;证据要求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和第三人数提交,法院送达起诉书副本,同时送达证据副本。立案所需的基本证据是指证明双方法律关系的证据和被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证据;
7、起诉材料的纸张应当符合案卷装订归档的要求,并采用A4纸,如非A4规格原件应粘贴在规格上A4纸上,A4纸左边留出2厘米装订线;
8、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齐全后,一审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二、经济案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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