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诈骗2万可以免除处罚吗
涉及欺诈行为的罪犯,如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仍有可能获得司法机构的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
这并不意味着此类罪犯可以无视其犯罪事实,而是需要他们积极主动地去和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在案件中展现出重大立功表现在争取得到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上取得突破。
一旦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决,即可视为未曾触犯过刑法中的相关罪名,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犯罪记录。
罪犯们同样可以借助与受害者展开和解谈判、获取有用的立功线索等途径来为自己争取到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新刑法诈骗十年以上能减刑吗
涉及诈骗罪行的案件,倘若被裁定判定监禁十年以上,当事人仍有可能获得减刑的待遇。
因为在减刑方面,如果当事人展示立功行为并有着深刻的悔过之心,那么他们便有极大的概率获得减刑的机会。
须谨记的是,减刑是专门为了那些正处于刑罚执行阶段的罪犯设立的,所以它仅适用于:一是被判决处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们;二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在执行刑罚的犯人们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情况,是可以享受减刑待遇的。
如果这些人尚未受到刑事起诉或已经完成了刑罚执行,那么减刑便失去其作用了。
换言之,减刑的对象只限于被判刑种类受到有限制,犯罪性质与被判刑期长短并不受限的罪犯;同时也是针对在刑罚执行时期内,刑罚仍在执行的犯人们。
只有满足这两大先决条件的犯人才有资格申请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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