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二年,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依法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拘留期间。在赔偿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时效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1.它不是诉讼时效,而是请求权时效
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这个2年时效是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时效,而不是诉讼时效。例如,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请求,要经过处理先行前置程序、复议程序才能提起诉讼;刑事赔偿以及非刑事司法赔偿,要经先行处理先行程序、复议程序才能进入赔偿决定程序。因此,对于单独提起的赔偿请求,2年时效实际上是请求处理的时效,如果请求人在2年内不行使请求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他就丧失了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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