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的审理有可能在当地,一般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一、侮辱我和立案我可以报警吗?
行为人侮辱、谩骂的,受害人能起诉。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证据材料等向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案发地管辖权有关规定
犯罪地域管辖的规定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当地的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但是根据刑事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如果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话,也可以由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受害者来说,受害者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就行。
三、刑诉法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案件管辖规定如下:
1、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3、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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