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款纠纷:谁来偿还?
时间:2023-07-02 17:35:30 4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一方的借款由谁偿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未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要求。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认定为夫妻债务,借款人无法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款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

夫妻买房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1、如果买的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该借款是与共同债务;如果该房屋是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话,该笔借款则应为个人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双方在还具有婚姻关系时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方所负的债务。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都属于夫妻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后的债务表示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也就是说,在双方知情的情况下,一方买房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都有不了解对方行为活动的时候。当然,如果当时有夫妻共同签字的证明,那就一定是共同债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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