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清单
时间:2023-05-10 11:24:38 1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天津市二手房买卖过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5)个人售房发票(查验原件);

(6)契税缴纳凭证(查验原件);

(7)属于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有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9)部分房屋转移登记引起面积变动的,还应提交房屋测绘成果;属于独用宗地的,还应提交地籍测绘成果2份(包括电子版);属于原土地登记成果无解析坐标等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还应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再提交地籍测绘成果;

(10)属于本市企单位有偿转让国有、集体非住宅房屋的,还应提交《产权交易鉴证书;

(11)购买拍卖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网签的房产买卖协议。

全文3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二手房买卖 最新知识
针对天津市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清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天津市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清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