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交通事故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民事起诉状、医药费、住院费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和近亲属的户口本,发生交通事故时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的证明、被扶养人和受害人近亲属的证明,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证明等。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什么材料
参加调解的人须事先准备如下几种证明材料: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1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12、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据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