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因公不幸故去,家属来到公司进行滋事行为:
此时家属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法律,选择此举并非最佳解决办法。
企业应当对局面保持冷静,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同时也要做好安抚逝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若对方煽动滋事且对公司日常营运造成严重影响,企业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请立案调查。
对于非因公去世但家属仍在公司内制造矛盾的状况,企业可以寻求警方的协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
即使未被认定为工伤的遇难职工之家属,来到公司滋扰,企业也应遵守《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条例。
例如,根据该法第十七条规定,雇主若已按规缴纳社保,那么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将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反之,如果企业未能按时完成缴费,家属有权以法定权利保障自己的权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只要死于因病或与工作无关的原因,相关的遗属就有权申领丧葬补贴以及抚恤金。
此外,如因病或非因公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尽管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相关的遗属也可领取相应的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同样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参加,则家属可以主张。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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