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条件:
缴费个人因调动、辞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统筹区变更或其他原因中止缴费时,缴费单位应办理其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2、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
(2)根据转移的不同原因分别提交相关资料:
①调动工作的,提交调令或行政介绍信;
②辞职、辞退的,提交有任免权部门的辞职、辞退决定;
③参军的,提交征兵机关证明(如入伍通知书);
④在职上学的,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
⑤终止(解除)合同的,提交终止(解除)合同决定书;
⑥统筹区变更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办理程序:
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个人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时,填写《南京市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4、办理时限:
经办机构收到缴费单位填报的《南京市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与依据:
无
6、办理地址:
南京水西门大街61号2楼A区1-4号窗口
7、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5:30
8、联系电话:
全文4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