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由见证人书写合法吗
订立遗嘱的方式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遗嘱由见证人书写是合法的,这种立遗嘱的方式称为代书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可以口头订立吗
在紧急情况下,遗嘱是可以进行口头立嘱的。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订立遗嘱后,可以将遗嘱提交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取得公证书,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流程为:
(一)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二)审查。公证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出具公证文书。公证上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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