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时间:2023-03-07 08:50:12 4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刑法》制裁的对象。

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这种同居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

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有哪些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有: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情形;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仅仅包含以武力造成人身伤害的暴力行为,则有的认为包括以武力和胁迫为手段,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老公出轨要什么证据才有补偿

老公出轨,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如下: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左右邻居的证词;

5、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6、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

一、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二、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因素如下:

1、加害人过错的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损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

4、当地的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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