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3、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法规条件提出审核意见。4、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法规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深圳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5、深圳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大概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6、其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
7、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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