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表达债权债务关系的欠条,其本质在于代表着双方真实意愿的呈现,并以签字作为生效的最后保证。
在当前签署书面合同时,我们看到,正规的合同成立时间往往被定义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完成的那一刹那间。
因此,对借贷合同来说,实际上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那一刻起,便意味着该合同正式设立并且生效。
当借款方/欠款方在借据上留下那一笔签名,这张借据也就随之实现了既定的成立和法律的承认与认可。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