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未超过部分的利息,仍然受法律保护,本金也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可以报警处理吗
高利贷一般是不可以报警的,因为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一般是通过和平协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在索要高利贷过程中实施了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受害人应当报警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高利贷欠条怎么写
高利贷欠条:
1.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
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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