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原产于美国的交联聚乙烯管反倾销案产业损害作进一步调查
2006年7月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通知,根据《加拿大特别进口关税法》的规定,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要求美国UPONOR公司通过其代理人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其中包括产品描述、进口量、销售量、资产总量、现金流量、运输费用、雇佣员工人数、生产能力、价格等信息,并于2006年7月14日前提交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根据美国UPONOR公司提供的材料,最终确定原产于美国的交联聚乙烯管的倾销行为是否给加拿大国内的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
2006年3月3日,应加拿大Vangard管道系统公司的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美国的交联聚乙烯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直径1英寸的单层或多层交联聚乙烯管,含有氧化阻隔层的交联聚乙烯管不在被调查范围内。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172100.10、39172100.20、39172100.30、39172100.90、39173190.10、39173190.90。2006年5月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原产于美国的交联聚乙烯管作出反倾销初裁,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涉案产品在加拿大国内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构成倾销,给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2006年6月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作出初裁,对美国的涉案企业征收213%的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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