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除了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外,其他任何人、单位或组织都不能非法阻止探望权的行使。
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行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阻挠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
离婚后子女探视的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是探视权人,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问题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问题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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