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亦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借款归还可采用以下方式:
(一)单位代扣:即按合同约定的按月等额还款额,委托单位在发放工资时由财务代扣并归还银行。
(二)储蓄卡代扣:即借款人在受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储蓄卡,并及时存入还款金额,由受委托的商业银行代扣还款。
(三)个人归还:即借款人每月按时持还款金额到受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还款。
(四)用住房公积金归还借款:借款人除采取以上一种方式按月归还借款外,还可支取一次同户共住成员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借款。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借款的,应向兵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归还借款申请书》,支取公积金归还借款至全部借款必须将清偿为止。
一、封存的公积金怎么提取的
(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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