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妻子感情不和,曾某与17岁女子杜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共同养育两个女儿。面对丈夫的背叛,曾某妻子报警。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对曾某、杜某提起公诉。
2012年初,曾某通过网络寻找一夜情,认识了杜某。基于特殊关系,双方最初都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信息,但随着接触时间的增长,曾某觉得杜某很善良,于是在他的提议下,两人开始正式交往,并以实情相告。杜某得知曾某已婚。
不久,杜某回老家后发现怀孕。她向曾某坦白孩子不是他的。曾某听后不仅没有翻脸,还劝说杜某将孩子生下来,并承诺自己帮忙抚养,并将杜某接回北京。为防止妻子发现,曾某为杜某在燕郊租了一套一居室,自己每周过去住一两天。两个月后,杜某产下一名女婴。
2013年8月,杜某发现自己怀了曾某的孩子。二人经过商量,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共同抚养。这期间,杜某曾问曾某何时离婚,曾某答等等再说。由于深陷在与杜某的感情中,今年春节后,曾某将自己和杜某的事情全盘告诉了妻子和母亲,并更加肆无忌惮地与杜某生活在一起。今年4月,杜某又产下一名女婴。做手术时,曾某以杜某家属的名义签字,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一栏也是曾某的名字。妻子得知实情后,曾试图与丈夫沟通,苦于无果。见丈夫毫无悔意,今年6月,心灰意冷的妻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办案检察官李梅介绍称,曾某为著名学府研究生毕业,虽然他认识到自己行为是不道德的,却没有意识到已经触犯刑法。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重婚罪定罪处罚。
全文6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