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以罪名改变量刑减轻诽谤罪不公审?
时间:2023-06-11 11:12:44 3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羁押一年后,张俊以和赵安10月15日被检察机关正式起诉,张俊以非法敛财案又重新引起了关注。此前,张俊以因非法敛财和涉嫌诽谤于2002年10月15日被拘捕。而现在,张俊以的罪名却变成了行贿和诽谤。

行贿罪———提法变化量刑减轻

据知情人透露,从前的张俊以经常以一些献爱心等名义策划一些文艺演出,以此为名目敛财,这些钱并没有像他宣传的那样用到社会福利上,而是落入了他自己的腰包。他用这样赚来的钱不断在媒体上给自己做形象广告,然后再利用知名度继续敛财,如此形成一个循环。据当时传闻,张俊以犯案涉及金额十分巨大,将近亿元。而现在,张俊以的罪名变成了行贿和诽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这种提法的变化背后是罪名的减轻,因为涉案人物众多,关系极其复杂,属于重大保密范围。

记者随后向有关律师了解得知,张现行罪名一旦成立,量刑程度要小得多。行贿罪一般会被判处5年以上到10年徒刑,严重者为无期徒刑。而诽谤罪量刑一般不会超过3年。

诽谤罪———有可能不公审

去年,张俊以被捕后,其父张荣生立即站出来以亲笔信的形式为其澄清。他在某报登载出来的信中表示:张俊以是因为涉嫌诽谤而被拘捕的。但诽谤了什么人,诽谤了什么?谁也不知道,谁也不敢说。大概此事不便公开拿到桌面上。而此前曾和张俊以一起被拘留的司机金学名被拘留的原因也是涉嫌诽谤。据这位知情人透露,张俊以诽谤罪名所指的对象有两个,具体情况暂时还不便公开。而记者20日得到证实,张俊以的诽谤对象是某位官员,因此,张俊以案最后开庭时很可能不会公开审理。

受贿罪———量刑要看赵安身份

据了解,张俊以行贿对象完全指向原中央电视台文艺部主任赵安。而赵安被提起公诉的罪名正是受贿罪,据该律师介绍,受贿罪又可以分为商业受贿罪和受贿罪两种,前者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只要符合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钱财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相对商业受贿罪,受贿罪的量刑更为严重,最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不过,它针对的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称,因为不知道赵安的主体身份到底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所以现在并不能确定赵安被起诉的罪名是商业受贿罪还是受贿罪,另外,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还要看国家的损失有多大,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立功自首的情节以及是否退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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