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在押人员脱逃的;
2、3次以上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在押人员脱逃的;
3、在押人员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情形。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能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最高可能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第400条第2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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