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扰民目前归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具体负责如下:
1、环保局: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噪音,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这些都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2、公安局: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等噪音,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
生活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一、生活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1、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电话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噪声过大扰民怎么处理
噪声过大扰民处理方式如下:
1、首先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响公安部门投诉;
2、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
3、还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全文9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