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承*团
对于一次发行量特别大的证券例如国债或者大宗股票发行,一家承销机构往往不愿意单独承担发行风险,这时就会组织一个承销集团,由多家机构共同担任承销人,这样每一家承销机构单独承担的风险就减少了。在我国,大宗股票和部分国债的发行也经常采用承*团形式。
承*团的结构取决于发行规模、发行地区和上市地区的选择。当发行规模较小,且仅在一个国家发行、上市,那么仅选择该国家的一些承销商组成承*团就够了。当发行规模很大,并且在几个国家同时发行、上市时,那么就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多个承*团。
二、国家对承*团的认定及承*团的优势
国务院1993年4月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预期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竟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
与单个机构进行证券承销相比,承*团方式具有很多优点。
一是承*团可突破单个机构的规模限制,能够满足大额证券发行的需要;
二是承*团由数量众多的机构组成,可以分散包销发行风险;
三是多个成员促销可加快证券发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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