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孩子的财产不会被冻结。父母和孩子是单独的个体。个人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涉及他人。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以《财产保全裁定》或者《执行裁定》为依据,这些文件上写着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通常是被告。
父母欠债一定要子女偿还吗?
父母的债务不一定要子女偿还。
1、若父母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债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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