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经纪人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通晓保险市场规则、构成和行情,为投保人设计保险方案,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
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因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经纪人的活动客观上为保险公司招揽了业务,故其佣金由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经纪人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现在它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行业,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经纪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因此国际上对它都规定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在我国设立保险经纪人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岗位职责:
1、发现潜在客户的保险需求,争取成为客户认可的保险经纪人;
2、对客户面临的风险进行调研、查勘,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3、针对客户面临的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其核心为保险方案;
4、协助或代表客户进行保险采购,选择合适的保险人和保险方案;
5、协助客户办理投保、缴费等手续;
6、审核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技术文件;
7、对客户保险相关人员进行保险培训,告知保险方案内容、被保险人义务、保险报案方式、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联系人等重要保险事宜;
8、发生保险事故后,协助客户报案、收集报案材料、查勘现场、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谈判等;
9、日常联系、定期报送保险服务情况等其他工作。
二、保险经纪人的概念是什么
保险纪经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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