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调解不去调解怎么办
交通事故调解不去调解的,即双方未达成协议,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3.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4.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相应的数额、履行期限;
5.组织签订调解协议。
三、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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