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警方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驱逐出境执行通知,将两名犯盗窃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
据了解,这两名男子ALI(1978年1月生)、TAYEBI(1969年9月生),分别于2004年9月28日、9月11日入境,在广州租房子住。10月11日中午12时许,TAYEBI伙同ALI驾驶一辆粤A牌照的黑色小轿车,窜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某批发市场,以兑换外币为由,伺机盗窃事主人民币8000余元,得手后驾车逃跑,途中被抓获。
审讯中,这两名犯罪嫌疑人装疯卖傻,利用既不懂汉语也不懂英语的“便利”,矢口否认自己有盗窃犯罪行为。办案民警为了解决语言上的障碍,通过多种渠道寻找到波斯语系的翻译。嫌疑人经过翻译人员的教育开导,终于交代了作案经过。
佛山市中级人民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两人盗窃犯罪罪名成立,分别判处两人罚款人民币3000元,拘役五个月后驱逐出境。
昨天,两人拘役执行期满,民警将他们一起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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