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名下房产过户到我名下的手续有哪些?
时间:2023-07-03 14:35:39 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房屋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过户,填写申请表;

2、房屋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查证;3、房屋管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的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发放房产证。

房子过户给妻子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过户给妻子需要的手续:

1、夫妻双方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手续;

2、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双方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依法缴纳登记费;

4、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领取新的房产证。

夫妻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资料: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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