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能否增加诉讼请求
因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二、怎么判断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的主体
医疗事故是一种常见的医患纠纷,发生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医院的医护人员和患者,医院等相关的医疗机构违反卫生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也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医务人员是指取得了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包括了诊疗的医师和护理的人员。
2、客观要件(即存在违法的事实)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出了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适用劣质的药品和器具,或者是使用未经检测的医疗器具等等方面,存在着违法实施,实施了对患者有害的行为,也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3、犯罪心理(过失)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不能避免地造成了损害或者是由于过于自信觉得自己能避免出现损害他人身体的后果在而到他人的身体受损,主观上属于过失的心理,故意犯错损害他人身体的,成立的是故意伤害罪,出现死亡的,也成立故意杀人罪。
4、过失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有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对于患者的过错与患者的身体损害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才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仅仅是有过错,但实际上并无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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