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签订承揽合同
签订承揽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的"示范文本",正式签订前,一般先由定作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承揽方提出自己的具体要求(进行要约),承揽方根据自己的人员、技术、设备状况和实际加工能力,认为能够满足对方的要求,再接受下来(进行承诺)。双方将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期限、报酬等用文字形式表示出来,并在合同文书上签字、盖章,至此合同即告成立
二、订立承揽合同标的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应注意加工物是否是合法物,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如果加工物是法律听禁止的物则导致合同无效,给双方带来经济损失,甚至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如对特定物的加工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则应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方可订立合同。同时还应注意承揽的标的物是否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的侵犯,否则会导致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订立承揽合同价款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对承揽方而言,履行承揽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对于价款数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价款条款应包括货币种类、金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期限和结算方式等。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论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原材料,均会涉及原材料损毁风险的承担,或一方违约后违约金确定问题。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订立合同时,应将原材料的材料费和酬金的金额或计算方法分别予以规定,以便区分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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