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起诉公司吗?
若涉及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之事,可参考以下法理原则及解决方案。
首先,在大多数法律情况中,法定债责具有相对性,即借款行为系以何人为名义进行,便应由该人依据合同约定负责清偿。
如果借款人以个人身份对外签署了借款合约,但所借款项实际用于公司日常运行,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个人与公司的共负债务,且不能据此免除了债务人(即个人)的还款责任,因为个人仍然是整体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方。
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相应的债务。
从理论上讲,债权人对公司提出诉讼并无过错。
其次,在个人履行相关债务后,同样具备诉求公司追偿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民间借贷强制执行会冻结信用卡吗
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假设对应的信用卡资金被证实确实属于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范畴之内的话,则法院有权依法冻结此笔款项。
人民法院在查明、扣留、抵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各类动产、固定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权益等方面,都应出具相应的裁决请求,并且将该裁决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以及申请执行人双方。
通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存在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又或者是其他莫名其妙的原因而使得法庭做出的判决无法得以顺利实施或者是导致了其他当事人产生各类损害后果的时候,此时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有权下达裁决命令对其财产实行保全措施,同时责令其做出一些特定的行为,甚至是禁止其从事某些特定的行动;至于那些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起此类申请的情况,人民法院在此情况下有权在必要的时刻,自行向上诉法庭提出此类裁决请求,以便对其财产实行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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