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资证明在哪里开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因此,验资证明需要到会计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开。
(一)需要向验资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4、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各类资金到位证明: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6、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
二、验资证明是什么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验资制度分析自1983年开始,我国对股权投资实行验资。按照现行法律,股权投资需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由后者以书面验资报告证明其真实性;公司需按验资报告记载的数额,向登记机关申报和登记资本数额,这就是所谓“验资”。与出资是否真实有利害关系的人士为股东和债权人,验资制度的初衷显然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注册时需要验资证明吗
需要。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