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政策改革
时间:2023-07-12 09:06:18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对于购买了六险一金的职工来说,在医保报销以后还可以使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因此这种行为就被称为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医保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起付线之内的部分以及报销之后个人自付部分。

补充医疗保险没可以报销的费用:1、门诊1800元以内的费用2、门诊1800元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3、住院1300元以内的费用4、住院1300元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和医保使用同一个医保目录,目录外的药品和检查费用、治疗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同时补充医疗保险也必须在定点医院就诊,否则也无法报销。

医保卡二次报销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有二次报销的,可以在医院或当地社保局进行报销。

一、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在申请二次报销时,需要携带下面这些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二、新农合大病报销流程:

1、出院时即时结算

因大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者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2、出院后结算

如果是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则手续相对麻烦一点。大病患者出院后需要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不符合条件则按照一般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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