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开厂怎样写合同
为了避免发生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全体合伙人应当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合伙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9)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0)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1)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2)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3)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4)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二、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2)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
(3)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4)合伙合同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
三、合伙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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