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依照已生效的裁决书从其日期开始支付,在裁决书于生效日(即经过十五天的上诉期)之后,便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理赔相关事宜。因为保险公司同样设有一套理赔审判流程。若对方未能积极配合或不愿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您有权直接向做出裁决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执行申请,由执行局负责执行。在此过程中无需预先缴纳任何费用,而法院的执行期限为六个月。因此,申请执行后最迟六个月内即可获得相应赔偿。当法院收到保险公司的执行款项后,您可在当日前往法院领取该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且应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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